據報道,成都市武侯區武興五路的盡頭,有一處廢棄工地,附近的一些建渣跟小區的生活垃圾通通都堆放于此。發現時,這個地方早已堆放里進百輛共享單車。車輛也因此遭到嚴重損壞,目前警方以對此事張開調查。
運維人員介紹,大約兩個月前的3月9日,這些共享單車被騎行到這附近,之后就再也沒有被掃碼開鎖,發現時就以被人帶到了這個廢棄工地上,直到4月12日,ofo線下工作人員檢查是發現,這里有大量的小黃車被掩埋。
根據律師的說法,如果是故意損毀共享單車,其行為就已經涉嫌觸犯《刑法》。我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