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項文明的進步都是在不斷試錯的基礎上得以實現的,這是一種規律;ヂ摼W金融也一定會遵循這個規律。正因為存在著這樣的規律,在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和成長過程中,發生一些波折和問題也許就是難以避免的,我們不能因此否定了創新,阻礙了進步。但關鍵是一定要控制好試錯成本,不能讓其超出社會可承受的范圍。目前正在進行的關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專項整治,就是為了防止在互聯網金融業發展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實際上這就是對試錯成本的一種控制。
要減少試錯成本,很重要的一點是在出現問題后要及時地認真地總結經驗教訓。否則在不經意間就會被同一塊石頭絆倒幾次。前一階段互聯網金融業發生了一系列問題,特別是在互聯網借貸和理財業務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平臺,甚至有一定數量的公司跑路了。對于其中蓄謀欺詐和涉嫌犯罪的公司及人員當然應由司法部門去依法處理,但我認為其中也有一些人最初也許并無什么主觀惡意,當時他們就是以為自己站在了風口,以為自己真的是可以隨風起飛了,他們的思想方法出現了偏差。他們把對金融規律的漠視及悖離當成了開拓和創新,他們把忽悠及鼓吹當成了營銷和宣傳。如果說在當下,對于一些急于追求“成功”的年輕人來說,這里面還有些許可以理解的因素的話,那么對于我們有關方面、有關部門,對于一些專家學者包括一些媒體來說,也許需要總結反思的東西應該更多。
值得關注的是,如今我們在面對一些問題的時候似乎仍然還沒有完全改掉那種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絕對化。例如關于Fintech的問題。互聯網金融的提法和Fintech的叫法究竟有什么聯系和區別?現在也許是互聯網金融的形象和信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名化影響,我們一些人就不約而同開始用“金融科技”來代替“互聯網金融”了,希望能夠通過這種說法的改變來實現與原有問題的切割。我認為這既無必要也無實際意義。
其實,“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在我國已經廣為人知,在一定程度上它有通俗易懂的特點,而且對于它的內涵定義也已有了權威的規范的說法(有關部門的文件中明確“互聯網金融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我們大可不必因為在發展過程中出了一些問題就去改名換姓,也不必去咬文嚼字地死摳什么互聯網金融的落腳是金融,Fintech的落腳是科技等等,關鍵是我們一定要摒棄那種莫名的對于新名詞的追崇心理,不能一味地追時髦、趕風頭,要注意透過表象看內容,看事情的本質。無論叫什么名稱,只要是從事金融業務,就要按現行的金融從業規則辦,就要接受必要的金融監管。如果還是在名詞概念上兜圈子,那不利于總結經驗教訓,也不利于控制和減少發展過程中的試錯成本。
再比如區塊鏈,這個話題近來已經越來越熱。從區塊鏈目前的發展情況看,它確實有可能使得互聯網的功能從信息傳遞轉化為價值傳遞。如果真能順利地實現這一轉化,它對人們經濟生活、金融生活乃至社會生活將帶來遠比當下一般意義上的互聯網金融更加巨大的影響和改變。正因為如此,一些國家的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都開始投入相當精力來研究區塊鏈問題,都在探索未來金融市場有沒有可能完全建立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全球不少大型金融機構已經提出了不少有關區塊鏈技術的專利申請。國際上的一些銀行在去年已經開始形成一個新的技術聯盟,這些銀行希望能一起編制出一個適用于銀行業的開源、通用的“共享賬本”,用于今后金融機構間的交易及其資產登記和清算等等。在我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已專門成立了關于區塊鏈的研究工作組,中央銀行也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據透露,人民銀行已在組織力量進行數字化貨幣的研究。與此同時,區塊鏈技術盡管在金融領域的應用還未真正起步,但區塊鏈概念目前已從金融領域開始向社會生活的其他領域延伸,例如用于慈善捐贈和醫療服務等等。市場上也有不少人正爭相投資于涉及區塊鏈概念的相關公司。不少宣稱是搞區塊鏈的公司動輒宣布自己已完成幾輪融資,估值已達到多少多少。
面對這樣的情勢,值得高興的是我國的創新活力看來并不遜于一些發達國家,市場的力量遠比我們想象的更加強大。值得擔憂的是,我們對區塊鏈的認識有沒有可能像幾年前對互聯網金融一樣再次陷入一種片面性、絕對化的誤區,從而在發展過程中增加更多無謂的試錯成本。如真是那樣,對區塊鏈的健康發展將是有害而無益的。
例如,我們現在常說區塊鏈的最大特點是去中心化。誠然,理想化的區塊鏈系統是由許許多多節點組成的點與點的網絡結構,它似乎既不需要中心化的硬件設備也不需要任何管理它的機構。但是相關區塊鏈的技術標準、交易指令格式,以及涉及到金融活動實名要求所帶來的區塊鏈交易參與方的身份認證和準入許可,是否還需要有一種“中心化”或“類中心化”的機構去制定和規范呢?R3目前形成的這種金融機構間的技術聯盟算不算是一種“類中心化”機構呢?這些問題似乎還需要進一步深入探討和厘清。簡單地宣稱去中心化是不是或多或少存在著一種既想從事金融活動,又不愿意接受金融監管的傾向呢?
還比如,我們現在常說區塊鏈的一大長處在于任何活動痕跡的均可追溯并不可篡改。這主要說的是區塊鏈交易具有很高的安全性。但參與R3工作并專門負責向媒體和公眾解釋這一區塊鏈技術聯盟的CharleyCooper先生直言不諱地說:“比特幣強硬派說安全性不可能崩潰,可是我這么久都沒發現任何不能崩潰的東西。”我認為Cooper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否則就無法解釋一些比特幣平臺為什么會垮臺,就無法解釋曾創造了耀眼業績的眾籌區塊鏈項目為什么也會遭到黑客攻擊,從而發生了具有重大影響的“TheDAO”事件。我們應該注意到盡管區塊鏈技術從概率上看發生篡改記錄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如果發生強力的集團性行為,尤其在一些私有鏈中是否有可能發生也還需要觀察),但如果區塊鏈中一些交易的邏輯規則事先就存在著有意無意的漏洞,那面臨的安全性挑戰就是巨大的。
再比如,我們常說由于通過區塊鏈進行支付是由交易雙方直接完成的,跳過了以往所必需的中間環節,因而它的效率將獲得非常大的提高。但我們也需要注意到要真正實現這一目標,目前的區塊鏈技術水平還要有幾個數量級的提升才行。比如狹義的區塊鏈全網播報耗時很長,每秒只能處理個位數的交易,而傳統金融機構每秒的交易量往往多達幾千筆。據了解,目前最大的區塊鏈比特幣網絡日均交易量也僅20余萬筆,甚至還出現了一筆交易經過了十幾小時才予確認的情況,而一家大銀行的日均交易量往往超過1億筆。
之所以講這些問題,并不是要否認區塊鏈技術的重要性,也并不是否認其有關技術一定會不斷有所突破和改進,更不是反對對它作進一步的探索和研究,而只是希望在推動區塊鏈發展的過程中,要保持清醒的科學的認識,力戒浮躁,要堅持兩分法,避免片面性。美國著名的IT研究顧問咨詢公司Gartner的一份報告指出,“一種區塊鏈狂熱傳染病已經侵入了金融服務行業”,報告還指出投資者在制定未來兩年的投資方案時,“可能要允許區塊鏈項目出現90%的失敗率”。這些判斷值得我們思考。
總之,金融的進步過程是一個不斷創新試錯的過程,但由于金融業具有巨大的風險外溢效應,其試錯成本更要嚴格把控。從互聯網金融到Fintech,從大數據到區塊鏈,伴隨著金融改革的推進,金融創新會日益加快,金融產品也會日趨復雜。在可預見的未來,各種新名詞、新概念也必然會更多地出現,如何堅持辯證地看待事物,如何注意抓住事物的本質,如何做到避虛就實是減少金融創新試錯成本的關鍵所在,也是互聯網金融、區塊鏈技術健康發展的基礎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