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當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大疫苗預防接種的監督執法力度,國家衛計委決定對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中部分內容進行調整,并從本月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預防接種專項檢查。
據了解,檢查內容包括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采購第二類疫苗的進展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分發、接收或購進疫苗情況以及接種單位疫苗接種情況等,如疫苗購進、分發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索取生物制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準證明復印件、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溫度監測記錄等相關材料。檢查對象包括全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并要求至少抽查20%的接種單位。
修改后的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要求,監督檢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預防接種時,應核查接種單位接收第一類疫苗和經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購進第二類疫苗的記錄以及索要的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的溫度監測記錄;接種情況登記、報告記錄,以及完成國家免疫規劃后剩余第一類疫苗的報告記錄;查閱接種單位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對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告知、詢問記錄;查閱實施預防接種的醫療衛生人員填寫的接種記錄,核查記錄的完整性和保存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