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方支付牌照到期之前,央行與14部委聯合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強第三方支付的整治,讓很多支付企業壓力倍增。
對此,郭田勇表示,互聯網金融的整治應針對不同業態的創新與風險狀況有的放矢。在支付中介領域,第三方支付內在的創新成分高、形成的風險相對較小。而在信用中介領域,除阿里小貸等少數機構使用大數據、云計算外,大部分機構不具創新內核,且形成較大風險。因此,從風險和創新度來考慮,互聯網金融在P2P、眾籌等領域的風險更高,并且創新度也不如第三方支付強,所以互聯網金融整治重點更應放在P2P、眾籌等方面,對于第三方支付的發展還應采取鼓勵態度。
對于未來支付機構應該如何發展,郭田勇表示,第三方支付的牌照是很值錢的,支付行業平臺性比較強,容易形成贏家通吃的局面,對于沒有市場占有率的小支付機構而言,生存下來比較難。因此,小型支付公司要尋找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目前支付領域越來越細分化,且主要集中在三大領域:預付卡、收單、互聯網支付。小型支付機構要在業務上做精,主攻某一細分領域。